张方平

平(一○○七~一○九一),字安道,号乐全居士,应天宋城(今河南商丘)人。

仁宗景祐元年(一○三四),举茂材异等,为校书郎,知昆山县。

又举贤良方正,迁著作佐郎、通判睦州。

召直集贤院,俄知谏院。

历知制诰,权知开封府,御史中丞,三司使。

加端明殿学士、判太常寺。

坐事出知滁州,顷之,知江宁府,入判流内铨。

以侍讲学士知滑州,徙益州。

复以三司使召,迁尚书左丞、知南京。

未几,以工部尚书帅秦州。

英宗立,迁礼部尚书,知郓州,还为翰林学士承旨。

神宗即位,除参知政事,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又转徙中外,以太子少师致仕。

哲宗元祐六年卒,年八十五。

赠司空,谥文定。

有《乐全集》四十卷。

事见《东坡后集》卷一七《张文定公墓志铭》。

《宋史》卷三一八有传。

 张方平诗四卷,以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乐全集》为底本,校以清吴兴陶氏抄本(简称陶本,藏北京图书馆),清抄本(藏北京图书馆),清抄季锡畴校本(简称季本)。

又据《栾城集》等辑得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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