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

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

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

经三年,其瘿朽烂。

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

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

(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

」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

」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

(《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

)○《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

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

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

」○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

►352篇诗文

王梵志的诗文
  • 兀然无事(原卷缺题,不分篇段,现将分为十一首) 十一

    王梵志 〔唐代〕

    水月无形,我常只宁。

    万法皆尔,本自无生。

    兀然无事坐,春来草自青。

    (高士奇《江邨销夏录》卷二黄庭坚书梵志诗卷○董其昌题云:「黄文节公书,世多摹本,又多赝本。

    生平所见,以此卷为灼然无疑。

    梵志诗较寒山更自奇崛,书亦近之。

    」)(此组诗,黄庭坚自跋不云为王梵志作,至董其昌作跋时始断为王梵志作,实误。

    此诗为唐大历间衡岳僧明瓒〖即懒残〗作,见《祖堂集》卷三、《景德传灯录》卷三十、《南岳总胜集》卷下、《林间录》等书。

    诸书异文较多,另参《全唐诗续拾》卷十五。

    另项楚对此有考证,文刊《中华文史论丛》。

    又原诗为长诗一首,此处析为十一首,亦未允。

    )。

  • 回波乐 一○三

    王梵志 〔唐代〕

    夫妻拟百年,妻即在前死。

    男女五六个,小弱未中使。

    衣破无人缝,小者肚露(一作「路」)地。

    更娶阿娘来,不肯缝补你。

    入户徒衣食,不肯知家事。

    合鬪遗啾唧,阿娘嗔儿子。

    家内既不和,灵神(张将二字互乙)不欢喜。

    后母即后翁,故故来相值。

    [□□□□□],故来寻常事。

    欲得家里知,孤养小儿子。

    (以上三十六首皆录自前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二刘复辑《敦煌掇琐》三○,原件编号为伯三四一八。

    据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卷五参校。

    张氏另参用了伯三七二四、斯六○三二及苏二八五二卷点校。

    )(按:刘复《敦煌掇琐》目录谓此卷卷残,抄出者共五十二首。

    童养年辑《全唐诗续补遗》卷二据以选录十首。

    今将童氏未录者全部录出,合计共得诗四十二首,不及刘氏所言之数,因篇章分合不同之故耳。

    又刘氏于末首眉批:「原本似未写完。

    」然细审诗意及押韵,似第十七句脱去,全诗已抄完。

    原卷首残尾不残。

    按:上录伯三四一八、伯三七二四、伯六○三二等三卷所录五言诗,原皆不题作者。

    张锡厚考为王梵志作。

    然此组诗内容与王梵志诗有较大不同,是否即王梵志作,尚可讨论。

    今姑从张说,录存于王诗之末,以俟考详。

    )。

  • 回波乐 一○二

    王梵志 〔唐代〕

    吾家昔富有,你身穷欲死。

    你今初有钱,与吾昔相何(张改作「似」)。

    吾人乍无初,还同[昔](借)日你。

    可[惜](借)好靴牙,翻作破皮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