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兴七首 其二

魏野 〔宋代〕

每念李斯首,不及严光足。

斯首不自保,光足舒帝腹。

我心异老聃,惊宠不惊辱。

岂敢示他人,吟之将自勗。

魏野

(960—1020)陕州陕县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不求仕进,自筑草堂,弹琴赋诗其中。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帝祀汾阴,与表兄李渎同被举荐,上表以病辞,诏州县常加存抚。与王旦、寇准友善,常往来酬唱。为诗精苦,有唐人风格,多警策句。有《东观集》、《草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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