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皇帝韦杜三诗御书赞

岳珂 〔宋代〕

古者赋诗,惟以言志。

或陈卒章,或摭首意。

惟圣秉箓,启于多艰。

北乡之悲,銮舆未还。

岁时顾瞻,雪涕凝??。

宸毫寄心,亦或有取。

惟唐二臣,一唱一酬。

节物感怀,下笔不休。

西清燕闲,念此夐隔。

鬰乎居南,凄其望北。

璧跗琅钮,舒卷龙牋。

白云其翔,契阔十年。

臣之管窥,尝读国史。

曹勋衣襟,洪皓幅纸。

或恸或泣,或命以官。

或间持书,或使问安。

玉音琅琅,具记青汗。

宜其注思,感此归雁。

三诗之作,迭写杜韦。

社日二篇,独书前诗。

昭哉圣情,如古之赋。

迄其弗偿,徒切舜慕。

霜露之履,谁无此哀。

止或尼之,谓之何哉。

是帖之传,式媲遗训。

敌忾于王,见者必奋。

岳珂

(一一八二~?),字肃之,号亦斋、东几,晚号倦翁,汤阴(今属河南)人,侨居江州(今江西九江)。

飞孙,霖子。

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以荫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曾预开禧北征之役。

因预知北征之弊,于战败后召为朝官,历司农寺主簿、光禄丞、太官令。

嘉定十年(一二一七),由大农丞权知嘉兴府。

十二年,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

十四年,除军器监丞、淮南东路总领(《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并多次摄知镇江府。

理宗绍定六年(一二三三),因元夕诗为门人韩正伦文致告讦,获罪罢官。

嘉熙二年(一二三八),起为湖广总领。

三年,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四年,复起为淮南江浙荆湖八路制置茶盐使、兼知太平州。

淳祐元年(一二四一),以言官劾横敛罢,居吴门。

卒年六十余。

珂好文学、喜书法,与刘过、辛弃疾等有交往。

有《岳鄂王行实编年》二卷,《金佗粹编》二十八卷、续编三十卷,《桯史》十五卷、《愧郯录》十五卷等传世。

《玉楮集》八卷,系自编嘉熙二年至四年之诗,取《列子》刻玉为楮三年而成之意。

另《棠湖诗稿》一卷,收《宫词》百首。

又有《宝真斋法书赞》二十八卷,其中保存有不少文献。

事迹散见本人有关著作、并附见《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

 岳珂诗,《玉楮集》以明代珂十六世孙元声等收藏、周念祖等雠印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及文渊阁《四库全书·两宋名贤小集·玉楮诗稿》(简称小集)、《宋诗抄·玉楮集抄》(简称诗抄);《棠湖诗稿》以汲古阁影宋抄本为底本,校以清《拜经楼丛书》本(简称拜经楼本);《宝真斋法书赞》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丛书集成》排印本(简称聚珍版),辑录时删落部分过于接近骈文之作。

合编为十九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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